明清时期,隶属咸宁县金城乡三都、六都。
民国时期,畈塘刘、书屋桥、老屋张、元隆、大屋刘、坳头刘、黄家垄、程皮纸、高屋、刘家桥、锅铺杨、毛家庄、宋银13个村庄隶属咸安区安化乡堰头保。
黄铁、朱尔锡、新屋垄、刘赓、老屋余、刘垄、枣树下、高新屋、柘窝朱、新屋朱、老屋朱、柘窝里、大枫窝、刘榨基、彭米筛、七里冲、书屋桥、老屋张、元隆、大屋刘、坳头刘、黄家垄、程皮纸、高屋、刘家桥、锅铺杨、毛家庄、港畈杨17个村庄隶属咸宁县安化乡(驻白水畈刘家)石溪保。
同年6月,宋银13个村庄所在的堰头保。
黄铁17个村庄所在的石溪保,均隶属咸宁县马桥区(驻马桥老街中段福寿图)。
1950年,咸宁县改保、甲制为村、闾制。
一般以保的辖区为村辖区,但也有小调整,设立部分新村。
石溪保改石溪村,堰头保改为堰头村,2个村隶属马桥区(驻马桥街)。
1951年1月,咸宁县改村为乡(小乡)。
一般以村的辖区为乡辖区,但有小调整,设立部分新乡。
石溪村改为石溪乡,2个乡隶属咸宁县咸宁县设立六区(驻黄阙铺黄家祠堂)。
1954年初,咸宁县成立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畈塘刘、书屋桥、老屋张、元隆、大屋刘、坳头刘、黄家垄、程皮纸、高屋、刘家桥、锅铺杨、毛家庄、宋银13个村庄成立红星初级社、黄铁、朱尔锡、新屋垄、刘赓、刘垄、榨窝朱、新屋朱、老屋朱、榨窝里、刘榨基、七里冲、书屋桥、老屋张、元隆、大屋刘、坳头刘、黄家垄、程皮纸、高屋、刘家桥、锅铺杨、毛家庄、港畈杨12个村庄成立复兴一初级社,大枫窝、高新屋、老屋余、彭米筛、枣树下5个村庄成立复兴二个初级社,3个初级社隶属六区改称七区(驻黄阙铺黄家祠堂)高桥乡。
1956年4月,撤销区建制,初级社合并升格为高级社,小乡合大乡,红星初级社升格为高级社、复兴一、复兴二2个初级社合并升格为复兴高级社,2个高级社隶属高桥管理区。
1957年9月,咸宁县撤销农村生产指导组和管理区,恢复区、乡建制。
红星、复兴2个高级社五区(驻高桥黄阙铺黄家祠堂)高桥乡。
1958年9月,撤销区、乡建制,红星、复兴2个高级社改为红星、复兴大队,红星、复兴2个大队隶属红星人民公社(驻中间屋)高桥管理区。
同年10月,红星、复兴2个大队隶属红旗公社改称高桥公社(驻大幕常收)高桥管理区。
同年11月,李铺管理区整体从火箭公社(驻双溪桥老街陈君聘)划入高桥公社(驻大幕常收)。
1961年4月,公社改称区,管理区改称公社。
2个大队隶属高桥区(驻大幕常收)高桥公社。
1975年3月,撤区并社。
红星、复兴2个大队隶属撤区并社后的高桥公社。
1981年5月,部分大队更名,红星改称宋银,复兴改称黄铁。
1984年1月,撤销人民公社,恢复区、乡建制。
宋银、黄铁2个大队隶属高桥区(驻大幕常收)高桥乡驻高桥陈。
1985年9月,生产大队、生产队改称村、组。
黄铁大队改称黄铁村,宋银村改称宋银村。
1987年9月,撤销区建制,设立高桥镇,驻阮家高桥卫生院东侧,宋银、黄铁,2个村隶属高桥镇。
1996年,新建村委会办公楼。
2005年3月,部分建制村合并,黄铁、宋银村合并为黄铁村,驻宋家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