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隶属鄂城县马迹乡马一里。
民国时期,高桥保改称高桥乡(小乡),隶属鄂城县毛家区。
1950年5月,高桥乡隶属鄂城县高桥区(驻刘桢清溪饶)。
同年7月,高桥乡隶属鄂城县十三区(驻清溪饶)。
1951年5月,成立农业生产互助组。
1952年8月,高桥乡鄂城县十三区整体划入咸宁县。
隶属咸宁县增设的八区(驻清溪饶)。
1954年初,成立初级社,张家模等3个村庄组成刘英初级社,李铎等9个村庄成立李铎初级社,下门王宗儒等3个村庄为王宗儒初级社。
均隶属咸宁县八区改称的七区(驻刘桢清溪饶)。
1955年,刘英、李铎、王宗儒3个初级社隶属咸宁县六区(驻黄阙铺黄家祠堂)。
1956年1月,初级社合并升格为高级社,小乡合大乡。
刘英、李铎2个初级社合并为群力高级社,王宗儒初级社升格为红星高级社。
群力、红星2个高级社隶属李铺乡(驻刘桢清溪饶)。
同年6月,群力、红星2个高级社隶属李铺管理区。
1957年9月,群力、红星2个高级社隶属李铺乡。
1958年9月,高级社改称大队,互助组改称生产队。
群力高级社改称群力大队,红星高级社改称红星大队,隶属火箭公社(驻双溪老街陈君聘)李铺管理区。
同年10月,细屋洪由群力大队划入红星大队。
群力、红星2个大队隶属火箭公社改称的双溪公社下辖的李铺管理区。
同年11月,群力、红星2个大队隶属红旗公社改称的高桥公社(驻大幕常收)李铺管理区。
1961年4月,群力、红星2个大队隶属高桥区李铺公社。
1975年3月,红星大队改称红旗大队。
群力、红旗2个大队隶属撤区并社后的高桥公社(驻高桥街咸宁县五中东南侧高桥陈麦李园)。
1981年5月,部分大队更名。
群力改称刘英,红旗改称王宗儒,2个大队隶属高桥公社。
1984年1月,刘英、王宗儒2个大队隶属高桥区李铺乡。
1985年9月,生产大队、生产队改称村、组。
刘英大队改称刘英村,王宗儒大队改称王宗儒村。
1987年9月,刘英、王宗儒2个村隶属撤销区建制后的高桥镇。
2005年3月,刘英、王宗儒2村合并为刘英村,驻刘英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