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隶属鄂城县马迹乡马三里。
民国时期,武昌阮等10个村庄、帅家等9个村庄所在的高桥保改称高桥乡(小乡),隶属鄂城县毛家区。
1950年5月,武昌阮等10个村庄、帅家等9个村庄所在的高桥乡隶属鄂城县高桥区(驻刘桢清溪饶)。
同年7月,武昌阮等10个村庄、帅家等9个村庄所在的高桥乡隶属鄂城县十三区(驻清溪饶)。
1951年5月,成立农业生产互助组。
1952年8月,武昌阮等10个村庄、帅家等9个村庄所在的高桥乡,随鄂城县十三区一起整体划入咸宁县,隶属咸宁县增设的八区(驻清溪饶)。
1954年初,武昌阮等10个村庄组成新华初级社(驻王旭),帅家等9个村庄组成金光初级社(驻宋家)。
隶属咸宁县八区改称的七区(驻刘桢清溪饶)。
1955年,新华、金光2个初级社隶属咸宁县六区(驻黄阙铺黄家祠堂)。
1956年1月,初级社合并升格为高级社,小乡合大乡。
新华初级社升格为新华高级社,金光初级社升格金光高级社。
隶属高桥乡(驻黄阙铺黄家祠堂)。
同年6月,新华、金光2个高级社隶属高桥管理区(驻黄阙铺黄家祠堂)。
1957年9月,新华、金光2个高级社隶属高桥乡(驻黄阙铺黄家祠堂)。
1958年9月,高级社改称大队,互助组改称生产队。
新华高级社改称新华大队,金光高级社改称金光大队。
隶属红旗公社(驻中间屋)高桥管理区。
同年10月,新华、金光2个大队隶属红旗公社改称的高桥公社(驻大幕常收)下辖的高桥管理区。
1961年4月,新华、金光2个大队隶属高桥区高桥公社。
1967年,因建新华大队小学,大屋孙搬迁到孙家。
1975年3月,撤区并社。
高桥区高桥公社、李铺公社合并为高桥公社。
因新华大队与李铺公社新华大队同名,原高桥公社新华大队改称新华一大队。
新华一、金光2个大队隶属撤区并社后的高桥公社(驻高桥街咸宁县五中东南侧高桥陈麦李园)。
1981年5月,部分大队更名。
“新华”一改称“王旭”,“金光”改称“孙帅”。
2个大队隶属高桥公社。
之后,武昌阮因旁边高桥河上筑有清溪堰,逐步改称清溪堰阮。
1984年1月,王旭、孙帅2个大队隶属高桥区高桥乡。
1985年9月,生产大队、生产队改称村、组。
王旭大队改称王旭村,孙帅大队改称孙帅村。
1987年9月,王旭、孙帅2个村隶属撤销区建制后的高桥镇。
2005年3月,王旭、孙帅2个村合并为王旭村,驻高桥新桥东桥头往东150米处。
2015年,孙家4户在原王旭小学废弃校址处建房定居,恢复大屋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