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隶属咸宁县丰乐乡四都。
民国时期,戴家、桥西、横沟桥郑家、燕窝周4个村庄,陈虎堡、龚家庄、苏家、大屋潘、陈福堂、大塘祁、新屋颜、付桥陈、田家、付塘角、彭佑崇11个村庄,佘余、漆华、陆家犁头坊、太子庙上何、太子庙下何5个村庄,均隶属咸宁县养正乡(驻横沟桥郑家)横桥保(驻横沟桥郑家)。
东仓朱、颜家2个村庄,钱家庄、郑玉峰、下葛3个村庄,均隶属养正乡养正保(驻孙家祠堂)。
同年6月,戴家等4个村庄、陈虎堡等11个村庄、佘余等5个村庄所在的横桥保,东仓朱等2个村庄、钱家庄等3个村庄所在的养正保,均隶属咸宁县横沟区(驻横沟高中附近日本人做的洋屋崽)。
1950年,戴家等4个村庄、陈虎堡等11个村庄、佘余等5个村庄所在横桥保改称横桥村,东仓朱等2个村庄、钱家庄等3个村庄所在的养正保改称养正村,均隶属横沟区(驻横沟桥郑家)。
1951年1月,横沟区改称的三区(驻横沟桥郑家)。
同年4月,戴家等4个村庄、陈虎堡等11个村庄、佘余等5个村庄所在的横桥村改称横桥乡(小乡,驻横沟桥郑家),东仓朱等2个村庄所在的海桥村改称的海桥乡(小乡),钱家庄等3个村庄所在的养正村改称养正乡(小乡)。
3个小乡隶属三区(驻横沟桥郑家)。
同年5月,成立农业生产互助组。
1954年初,戴家庄等4个村庄组成常丰初级社(驻横沟桥郑家),陈虎堡等11个村庄组成阳光初级社(驻龚家庄),佘余等5个村庄组成永兴初级社(驻漆华),东仓朱等2个村庄隶属新建初级社(驻团林桥龚家),钱家庄等3个村庄隶属金星初级社(驻长岭钟)。
1956年1月,初级社合并升格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阳光初级社升格为阳光高级社(驻付家桥),永兴初级社升格为永兴高级社(驻漆华),常丰初级社升格为常丰高级社(驻横沟桥郑家),东仓朱等2个村庄所在的新建初级社升格为新建高级社,钱家庄等3个村庄所在的金星初级社升格为金星高级社。
均隶属孙田乡(大乡,驻柏树嘴周家)。
同年6月,阳光、永兴、常丰、新建、金星5个高级社隶属孙田农村生产指导组(区级,驻横沟桥郑家)下辖的孙田乡改称的孙田管理区(驻柏树嘴周家)。
1957年9月,阳光、永兴、常丰、金星4个高级社隶属孙田农村生产指导组改称的三区(驻横沟桥郑家)下辖的孙田管理区改称的孙田乡(驻汪把头),新建高级社隶属三区下辖的官埠管理区改称的官埠乡。
1958年9月,阳光、永兴2个高级社和常丰高级社戴家合并为阳光大队,常丰高级社改称常丰大队。
阳光、常丰2个大队隶属东风公社(区级,驻横沟桥郑家)横沟管理区(驻汪把头)。
东仓朱等2个村庄所在的新建高级社改称团林大队,隶属卫星公社(区级)官埠管理区(驻官埠桥街)。
钱家庄等3个村庄所在的金星大队隶属东风公社(区级,驻横沟桥郑家)孙田乡改称的孙田管理区(驻柏树嘴周家)。
大队下辖生产队。
同年10月,阳光、常丰2个大队隶属东风公社改称的横沟公社(区级,驻横沟桥郑家)下辖的横沟管理区,团林大队隶属卫星公社改称的咸宁公社(区级)下辖的官埠管理区,钱家庄等3个村庄所在金星大队隶属横沟公社(区级,驻横沟桥郑家)下辖的孙田管理区。
1960年2月,阳光、常丰2个大队和钱家庄等3个村庄所在金星大队隶属横沟公社横沟、孙田2个管理区合并的孙田管理区(驻柏树嘴周家)。
1961年4月,阳光、常丰2个大队和钱家庄等3个村庄所在金星大队隶属横沟公社(区级)改称的横沟区下辖的孙田公社(驻柏树嘴周家)。
东仓朱等2个村庄所在的团林大队隶属城关区官埠公社。
1963年3月,阳光、常丰2个大队隶属横沟区增设的横桥公社(驻省第四地质大队旁)。
钱家庄等3个村庄所在金星大队隶属孙田公社(驻柏树嘴周家)。
1966年5月,阳光、常丰2个大队合并为阳光大队(驻山垴)。
团林大队8队东仓朱、颜家2个村庄划入横桥公社阳光大队,为13队。
1971年,阳光大队12队燕窝郑从阳光大队划入横沟区直辖的横沟居民委员会,为菜2队。
1972年,钱家庄、郑王峰、下菖3个村庄从横沟区孙田公社金星大队划入横沟区横桥公社阳光大队,为14队。
1975年3月,阳光大队隶属撤区并社的横沟公社(驻横沟桥郑家)。
1981年5月,阳光大队改称付桥大队。
1984年1月,付桥大队隶属横沟区横沟桥乡。
同年7月,付桥大队隶属横沟区横沟桥乡与横沟桥镇合并的区辖横沟桥镇。
1985年9月,付桥大队改称付桥村,隶属横沟区改称的横沟桥镇(区级)下辖的原区辖横沟桥镇改称的横沟桥乡。
村下辖村民小组。
1987年9月,付桥村隶属撤区建制的横沟桥镇。
2015年12月,付桥村隶属咸宁市高新区托管的横沟桥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