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隶属咸宁县长乐乡十一都。
民国时期,冯家山、山上冯、新铺崽、山下冯、李家5个村庄,斋老周、细屋金、新屋金、大港李、杉木窝李家、大屋金6个村庄,周家畈、曾家、大港头金家、土赛周、罗家、瓦竹垄黄家、牛角塘甘家7个村庄,尿石甘(又名甘家)、尿石金(又名金家)、章家3个村庄,川石佘家、山接桥程家、叶家3个村庄,均隶属咸宁县里仁乡(驻石塔嘴胡家祠堂)土寨保(驻周家畈)。
同年6月,冯家山等5个村庄、斋老周等6个村庄、周家畈等7个村庄、尿石甘等3个村庄、川石余家等3个村庄所在的土寨保,隶属汀泗区(驻汀泗桥东街)。
1950年,改保、甲制为村、闾制。
冯家山等5个村庄,斋老周等6个村庄,周家畈等7个村庄,尿石甘等3个村庄,川石余家等3个村庄,均隶属土寨保改称的土寨村(驻周家畈)。
1951年1月,汀泗改称二区。
同年4月,改村为乡(小乡)。
冯家山等5个村庄,斋老周等6个村庄,周家畈等7个村庄,尿石甘等3个村庄,川石余家等3个村庄,均隶属二区土寨乡(小乡,驻周家畈),隶属二区。
同年5月,成立农业生产互助组。
1954年初,成立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冯家山等5个村庄组成赛丰一初级社(驻山下冯),斋老周等6个村庄组成赛丰二初级社(驻细屋金),周家畈等7个村庄组成赛丰三初级社(驻周家畈),尿石甘等3个村庄组成赛丰四初级社(驻尿石甘),川石余家等3个村庄组成赛丰五初级社(驻山接桥程家)。
1956年1月,小乡合大乡,初级社合并或升格为高级社。
赛丰一、赛丰二、赛丰三、赛丰四、赛丰五5个初级社合并升格为赛丰高级社(驻大屋金),隶属聂家乡(大乡,驻聂家港)。
同年6月,赛丰高级社隶属汀泗农村生产指导组聂家管理区(驻坳白岭佘家)。
1957年9月,赛丰高级社隶属一区(驻汀泗桥西街)聂家管理区改称的聂家乡。
1958年9月,乡改称管理区,高级社改称大队,大队下设生产队。
赛丰高级社改称为赛丰大队,隶属汀泗桥公社(区级)聂家乡改称的聂家管理区。
1959年初,赛丰大队分为赛丰大队(驻大屋金)、双石大队(驻尿石甘)。
因修改赛丰水库,周家畈迁往附近高处,曾家全部人口迁往嘉鱼县。
1960年8月,赛丰、双石2个大队隶属鄂南森林工业局(驻蒲圻县随阳)聂家管理区改称的聂家林场。
1961年11月,赛丰、双石2个大队隶属咸宁县(与蒲圻县合并,驻蒲圻城关)随阳区(驻随阳)聂家公社。
同年12月,咸宁县分为咸宁县、蒲圻县。
赛丰、双石2个大队隶属咸宁县汀泗区(驻汀泗桥西街)聂家公社。
1966年起,叶家人口陆续迁往程家,叶家居民点消失。
1975年3月,赛丰、双石2个大队隶属撤区并社的汀泗公社。
1978年起,瓦竹垄黄家人口陆续迁到南500米处,建新居民点,仍称瓦竹垄黄家。
1984年1月,撤销公社,恢复区、乡建制。
赛丰、双石2个大队隶属汀泗区聂家乡。
1985年9月,生产大队改称村,生产队改称村民小组。
赛丰大队改称赛丰村,双石大队改称双石村。
2个村隶属汀泗区改称的汀泗桥镇(区级)下辖的聂家乡。
1987年9月,赛丰、双石2个村隶属撤销区建制的汀泗桥镇(驻汀泗桥西街)。
2001年3月,赛丰、双石2个村隶属汀泗桥镇、古田乡、花纹乡合并的汀泗桥镇(驻汀泗桥西街)。
2005年3月,建制村合并。
赛丰、双石村合并为赛丰村(驻大港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