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禹贡》记载,早在春秋时(前770年-前476),东津归属于邓国,楚灭邓后,地入楚国,秦统一六国后,东津归属于三十六郡之一的南郡。
西汉襄阳建县后,皆属襄阳县辖制。
唐时,为东津乡,属襄阳县管辖。
北宋时,襄阳县4乡8镇,邓城县8乡3镇。
明代,襄阳县编坊厢6、里35。
东津辖区有蔡村里、淳河里、蔡村寄里等。
清光绪年间(1875-1908),属襄阳县。
清宣统年间(1908-1912)至1920年,襄阳县分为8区,东津辖区属第四区。
1920年,襄阳县初分为12个区,东津湾为第四区。
1928年,襄阳县分为22区,东津湾为第四区。
1930年,襄阳县分为6区,东津湾为第四区。
1933年,襄阳县分为9区,东津湾为第四区。
1936年,襄阳县分为6区,东津湾为第四区,区署驻东津湾。
1941年,正式实行“新县制”,襄阳县共有37乡镇。
东津辖区有鹿门乡、东津乡、王河乡。
1943年,襄阳县共有乡镇35个,东津辖区内有东津乡、鹿门乡。
1948年11月,建立东津湾爱国民主区政府,属襄枣宜县委管辖。
1949年5月,襄枣宜县撤销,更名为东津爱国民主区政府,属枣南县人民政府管辖。
1949年9月,更名为东津区人民政府,驻东津老街福音堂(1963年,迁驻东津北街现址),属襄阳县人民政府管辖。
1953年9月,改称襄阳县第十五区人民政府,属襄阳县人民政府管辖。
1954年12月,复称东津区人民政府,属襄阳县人民委员会管辖。
1956年3月,区划调整,东津、峪山、黄龙三而为一,并为第六区峪山区人民政府,属襄阳县人民委员会管辖。
1958年9月,撤区建社,峪山区一分为四,东津(五星人民公社)、长渠(迎丰人民公社)、峪山(红旗人民公社)、黄龙(东风人民公社),均属襄阳县人民委员会管辖。
1959年1月,区划调整,政社合一,东津(五星人民公社)和长渠(迎丰人民公社)合并,改称东津人民公社,属襄阳县人民委员会管辖。
1961年6月,恢复区镇建制,复称东津区区公所,属襄阳县人民委员会管辖。
1968年10月,成立东津区革命委员会,属襄阳县革命委员会管辖。
1975年11月,撤区建社,改称东津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属襄阳县革命委员会管辖。
1980年11月,改为东津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属襄阳县革命委员会管辖。
1984年3月,撤社建区,改称东津区公所,属襄阳县人民政府管辖。
1987年9月,撤区并乡,改称东津镇人民政府,属襄阳县人民政府管辖。
2000年3月,原东津镇并入襄阳县鹿门风景名胜区;2000年10月,东津镇等与鹿门风景名胜区分设,恢复原建制。
2001年底,撤销襄阳县,成立襄樊市襄阳区人民政府,属襄樊市襄阳区人民政府管辖。
2010年底,襄樊市襄阳区人民政府改名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政府,属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政府管辖。
2010年9月,成立国家级襄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0月,东津镇正式划归经开区托管。
2012年5月,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襄阳东津新区管理委员会,属襄阳东津新区管理委员会管辖。
该地名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