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以前,为土司统治。
元代,置石溪洞长官司,后改高罗寨长官司,不久升宣抚司。
明代,改为安抚司。
清乾隆元年(1736年)起,为宣恩县高罗里。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为高罗区署;民国三十年(1941年),为高罗乡。
1949年11月,建立高罗区。
1951年3月,为第七区。
1958年10月,为高歌、心安公社。
1959年1月,合并为高罗公社。
1961年5月,复置为高罗区。
1975年10月,为高罗公社。
1984年5月,复置为高罗区。
1996年12月,改为高罗乡。
2015年3月12日,撤销高罗乡,设立高罗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