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光绪十五年(1889)属长乐乡;中华民国二十四年(1935)属第二区;1949年6月为第三区人民政府,1951年2月,分设为第二、第三两个区,为第二区公所。
1951年10月改为第四区公所;1954年12月与第六区合并,为第二区公所。
1956年1月改为白沙铺区公所,同年5月撤销白沙铺区公所,分设白沙、荻田和陶港三个指导组,同年11月撤销荻田指导组,分别并入白沙、陶港指导组;1958年11月,撤销白沙指导组,与陶港、综合农场及城关镇合并,成立红旗人民公社,同年12月改为长乐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59年2月撤销长乐人民公社,分别成立白沙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和陶港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61年6月改为白沙区公所;1967年12月为白沙区革命委员会,1975年2月为白沙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1981年1月为白沙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4年2月,与潘桥公社合并为白沙区公所,撤销公社建制;1987年9月撤区,设白沙镇,属阳新县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