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朝宋孝建元年(454),析安陆县南境置应城县,属郢州安陆郡,应城建县自此始。
北朝西魏以应城为城阳郡治,并一度改设浮城县。
隋时废城阳郡,改应城为应阳。
唐武德四年(621)复应阳为应城,属安州,隶淮南道。
中华民国初隶湖北省江汉道,1930年后,次第属第三、第五、第三行政督查区。
1944年8月,应城县境置应城、应西两县。
次年3月,两县合并,仍为应城县。
1949年4月,应城全境解放,属鄂中专区;6月,改属孝感专区。
1960年1月4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孝感专区,应城县划归武汉市领导。
1961年4月24日,恢复孝感专区,应城县划归孝感专区领导。
1986年5月27日,《国务院关于湖北省设立应城、蒲圻、仙桃、石首、麻城、利川市的批复》国函〔1986〕70号,撤销应城县,设立应城市(县级),以原应城县的行政区域为应城市的行政区域,隶属孝感地区。
1993年4月10日,《国务院关于湖北省撤销孝感地区设立孝感市(地级)的批复》国函〔1993〕46号,撤销孝感地区和孝感市(县级),设立孝感市(地级),应城市由孝感市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