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属甘泉里。
在清属佈元铺。
民国初期承袭清制。
1947年属新安乡,1952年属双坪区。
1954年3月在互助组的基础上试办初级农业合作社,1956年夏秋农业合作化时分别为巩裕、芦坪高级社,属河口区巩裕乡。
1958年11月公社化时分别为巩裕、芦坪生产队,属洋坪公社巩裕大队。
1961年5月分别为巩裕、芦坪生产大队,属洋坪区巩裕公社。
1975年2月撤区并社,巩裕并为河口公社。
1984年分别为巩裕村、芦坪村,同时成立巩裕村村民委员会、芦坪村村民委员会,属河口区。
1987年建立乡人民政府,巩裕为管理区。
2002年10月,芦坪村与巩裕村合并为巩裕村,属河口乡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