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期属於菟乡,民国十二年属第六区,民国二十六年属第二区。
1950年6月设立东岗村公所,属义堂区;1956年转为高级合作社,属义堂镇;1958年9月成立东岗生产大队,属火箭(义堂)人民公社;1961年4月后属义堂区(公社);1971年东岗更名为东方;1975年东方大队属义堂公社所辖;1984年元月设立东方村村民委员会,属义堂区(镇);1987年9月后属义堂镇管辖至今。
2021年8月,与上岗村合并为东方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