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11月郧西解放后,设立大庙村公所,负责人称村长;1949年民主建政后,设大庙乡民主政府,1956年农业合作社时,设群丰合作社和二联合作社,负责人称社长、村民改称社员;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设立群丰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群丰生产大队、群丰大队,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群丰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75年4月“撤区并社”,恢复群丰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80年群丰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更名为刘家湾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队改村,刘家湾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更名为刘家湾村村民委员会,简称刘家湾村,负责人称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