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的人民公社建制,设立银河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银河生产大队、银河大队,管辖安城洼、毛家沟、阳坡等15个村庄,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银河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75年4月“撤区并社”,恢复银河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80年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以其所在驻地名称大坪沟,更名为大坪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大坪沟大队;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队改村,撤销大坪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大坪沟村民委员会,简称大坪沟村村民委员会,辖7个村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