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的人民公社建制,设立保卫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保卫生产大队、保卫大队,管辖傅家河、塔湾、解家湾等12个村庄,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保卫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75年4月“撤区并社”,恢复保卫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80年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以其所在驻地名称东寺,更名为东寺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东寺大队;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队改村,撤销东寺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东寺村村民委员会,简称东寺村委会,辖8个村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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