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的人民公社建制,设立青岗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青岗生产大队、青岗大队,管辖大畈田、纪家洼、李家沟等12个村庄,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青岗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75年4月“撤区并社”,恢复青岗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队改村,撤销青岗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青岗村民委员会,简称青岗村委会。
1958年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的人民公社建制,设立大坪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大坪生产大队、大坪大队,管辖楸树桩、杜家沟、大坪等8个村庄,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大坪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75年4月“撤区并社”,恢复大坪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80年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以其所在驻地名称高山,更名为高山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高山大队;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队改村,撤销高山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高山村民委员会,简称高山村委会,负责人称主任。
2001年9月,为响应“节约管理费用、减轻农民负担”的要求,将青岗村和高山村合并,产生青山村民委员会,辖7个村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