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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河夹镇魏家垭村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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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的人民公社建制,设立永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永星生产大队、永星大队,管辖魏家垭、赵家洼、天生河等7个村庄,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永星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75年4月“撤区并社”,恢复永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80年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以其所在驻地名称魏家垭,更名为魏家垭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队改村,撤销魏家垭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魏家垭村民委员会,简称魏家垭村委会。

1958年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的人民公社建制,设立南峰山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南峰山生产大队、南峰山大队,管辖阳坡、榆树沟、大沟等13个村庄,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南峰山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75年4月“撤区并社”,恢复南峰山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队改村,撤销南峰山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南峰村民委员会,简称南峰村委会,负责人称主任。

2001年9月,为响应“节约管理费用、减轻农民负担”的要求,将南峰村合并到魏家垭村,产生魏家垭村民委员会,辖4个村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