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11月,农业合作化运动,虎头岩村更名为红林农业高级社,负责人称社长,村民改称社员。
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的体制;设立红林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红林生产大队、红林大队,负责人称大队长。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1968年5月,更名为红林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
从1978年11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对“文化大革命”的错误进行拨乱反正,1980年,复称红林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红林生产大队。
1981年11月,根据西政发(1981)97号《关于城关镇街道和农村四百六十五个生产大队更改名称的通知》,以当地地名命名,将红林生产大队更名为虎头岩生产大队。
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社并区建乡,政社分开,撤销虎头岩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虎头岩村民委员会,简称虎头岩村委会,负责人称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