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5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同年10月,设立风景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风景生产大队,风景大队管辖樱桃树坪、香花庄、秦家院、池家沟、辽坡、赵家沟、沟下岸、新房子、蚂蟥沟等村庄。
1961年5月,我国体制调整,更名为风景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
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1967年3月,更名为风景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
从1978年11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对我国“文化大革命”的错误进行拨乱反正;1980年5月复名风景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
1983年10月,我国实行政社分设;1984年10月,撤销风景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风景村民委员会,简称风景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