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家坪村民委员会”,1947年11月郧西解放后,属姬家坪村公所;1949年设姬家坪乡民主政府;1956年农业合作社时,以自然村设姬家坪农业合作社、负责人称社长、村民称社员;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设立春喜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春喜生产大队、春喜大队,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春喜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75年4月“撤区并社”,更名春喜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队改村,撤销春喜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姬家坪村村民委员会,简称村委会,负责人称主任;1956年农业合作社时,以自然村设解家河农业合作社、负责人称社长、村民称社员;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设立新春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新春生产大队、新春大队,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新春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75年4月“撤区并社”,恢复新春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队改村,撤销新春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解家河村民委员会,简称村委会,负责人称主任;1956年农业合作社时,以自然村设大西沟农业合作社、负责人称社长、村民称社员;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设立水强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水强生产大队、水强大队,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水强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75年4月“撤区并社”,恢复水强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队改村,撤销水强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大西沟村民委员会,简称村委会,负责人称主任;2001年4月,按照《省民政厅关于郧西县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鄂民政发[2001]192号),将姬家坪村、解家河村、大西沟村合并,选举产生姬家坪村民委员会,辖11个村民小组,负责人称主任(或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