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塔河村民委员会”,1947年11月,设立石塔河村公所,负责人称村长;1949年民主建政后,设石塔河乡民主政府;1956年农业合作社时,以自然村设石塔河合作社、负责人称社长、村民称社员;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设立同心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同心生产大队、同心大队,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同心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75年4月“撤区并社”,更名同心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队改村,撤销同心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石塔河村村民委员会,简称石塔河村,负责人称主任;1956年农业合作社时,以自然村设顾家沟合作社、负责人称社长、村民称社员;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设立同德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同德生产大队、同德大队,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同德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75年4月“撤区并社”,恢复同德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队改村,撤销同德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顾家沟村村民委员会,简称顾家沟村,负责人称主任;1956年农业合作社时,以自然村设上河庙合作社、负责人称社长、村民称社员;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设立联合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联合生产大队、联合大队,负责人称大队长。
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联合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75年4月“撤区并社”,恢复联合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队改村,撤销联合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上河庙村村民委员会,简称上河庙村,负责人称主任;2001年4月,按照《省民政厅关于郧西县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鄂民政发[2001]192号),将石塔河村、顾家沟村、上河庙村合并,选举产生石塔河村村民委员会,辖13个村民小组,负责人称主任(或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