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组织所有的体制;设立洪建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洪建生产大队、洪建大队;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
1968年,更名为洪建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从1978年11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对我国“文化大革命”的错误进行拨乱反正;1980年,复名洪建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1981年11月,根据西政发(1981)97号《关于城关镇街道和农村四百六十五个生产大队更改名称的通知》,以当地地名命名,得名党家沟生产大队;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社并区建乡,政社分开,撤销党家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党家沟村村民委员会,简称党家沟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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