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组织所有的体制;设立友好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友好生产大队、友好大队;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
1968年,更名为友好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从1978年11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对我国“文化大革命”的错误进行拨乱反正;1980年,复名友好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1981年11月,根据西政发(1981)97号《关于城关镇街道和农村四百六十五个生产大队更改名称的通知》,以当地地名命名,得名蔡家河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
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社并区建乡,政社分开,撤销王二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蔡家河村村民委员会,简称蔡家河村委会,隶属茅坪乡管辖;2001年4月,按照《省民政厅关于郧西县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鄂民政发[2001]192号),茅坪乡并入土门镇,蔡家河村并入九龙寺村,设立九龙寺村村民委员会,隶属土门镇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