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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鲍峡镇赵湾村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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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康熙年间属高桥村。

清同治五年属鲍家保,归西乡管辖。

民国期间属鲍唐乡第八保。

1948年归东河村,1951年推行土改,称东河乡,1955年合作化,称三合农业合作社,属鲍峡区管辖。

1958年人民公社化,称三合大队,属红旗人民公社东河管理区管辖。

1962年,三合大队属鲍峡区东河公社管辖。

1975年撤区并社,三合大队属划出鲍峡区的东河、高桥设置的新东河公社管辖。

1981年,更名为赵家湾大队,属东河公社管辖。

1984年撤社并区,撤队改村,为赵家湾村,属鲍峡区东河乡管辖。

2001年行政体制改革,东河乡并入鲍峡镇。

2002年,村组合并,桃子沟村(清朝康熙年间属高桥村。

清同治五年属鲍家保,归西乡管辖。

民国期间属鲍唐乡第八保。

1948年归东河村,1951年土改归东河乡,1955年合作化称永兴农业合作社,属鲍峡区管辖。

1958年公社化改名为永兴大队,属红旗公社东河管理区管辖。

1962年,永兴大队属鲍峡区东河公社管辖。

1975年撤区并社,永兴大队属划出鲍峡区的东河、高桥设置的现东河公社管辖。

1981年,更名为桃子沟大队,属东河公社管辖。

1984年撤社并区,为桃子沟村,属鲍峡区东河乡管辖。

)、杨泗沟村(清朝康熙年间属高桥村。

清同治五年属鲍家保,归西乡管辖。

民国期间属鲍唐乡第八保。

1948年归东河村,1951年土改归东河乡,1955年合作化称新华农业合作社,属鲍峡区管辖。

1958年公社化改名为新华大队,属红旗公社东河管理区管辖。

1962年,新华大队属鲍峡区东河公社管辖。

1975年撤区并社,新华大队属划出鲍峡区的东河、高桥设置的现东河公社管辖。

1981年,更名为杨泗沟大队,属东河公社管辖。

1984年撤社并区,为杨泗沟村,属鲍峡区东河乡管辖。

)、马龙河村(清朝康熙年间属高桥村。

清同治五年属鲍家保,归西乡管辖。

民国期间属鲍唐乡第八保。

1948年归东河村,1951年土改归东河乡,1955年合作化称新生农业合作社,属鲍峡区管辖。

1958年公社化改名为新生大队,属红旗公社东河管理区管辖。

1962年,新生大队属鲍峡区东河公社管辖。

1975年撤区并社,新生大队属划出鲍峡区的东河、高桥设置的现东河公社管辖。

1981年,更名为马龙河大队,属东河公社管辖。

1984年撤社并区,为马龙河村,属鲍峡区东河乡管辖。

)并入赵家湾村,合称为赵湾村,属鲍峡镇管辖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