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到1951年太平区以下设行政村,1951年太平改为第3区,撤行政村为乡,北街隶属于太平,1958年区改为公社,北街改为管理区,北街管理区隶属于太平人民公社。
1961年为更有利贯彻八字方针,编太平公社为太平区,管理区改为小公社,北街管理变为北街公社。
1975年撤区并社,太平区改为太平公社,北街小公社改为北街管理区。
1984年太平公社改为太平镇人民政府,北街管理区改为北街办事处,体制改革,北街办事处改为北街村,隶属于太平镇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