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到1951年太平区以下设行政村,1951年太平改为第3区,撤行政村为乡,徐庄隶属于太平,1958年区改为公社,徐庄改为管理区,徐庄管理区隶属于太平人民公社。
1961年为更有利贯彻八字方针,变太平公社为太平区,管理区改为小公社,徐庄管理区变为徐庄公社。
1975年撤区并社,太平区改为太平公社,徐庄小公社改为徐庄管理区。
1984年太平公社改为太平镇人民政府,徐庄管理区改为徐庄办事处,同年体制改革枣阳撤县为市,徐庄办事处改为徐庄村村民委员会,隶属于太平镇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