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至1926年属枣阳县遵教里、新丰里第九甲、第十甲。
1927年1947年先后属枣阳县第二区、第四区、第五区、第八区。
抗日战争前后叫过杨垱联保处、团防局、乡公所。
1949年8月,杨垱成立杨垱区人民政府隶属枣阳县直辖。
1951年改称为第五区公所。
1956年2月,改称杨垱乡归属太平区管辖。
1958年8月把太平区所辖的刘寨、代庄两个乡,以及七方区所辖的罗岗乡、张官营乡、徐寨乡并入杨垱,命名为燎原人民公社。
1959年底改为以地命名的杨垱人民公社。
1961年6月,又改为杨垱区。
1975年7月,撤区并社,把原辖的徐寨、刘寨、罗岗三个公社划归新设的罗岗公社,其余仍为杨垱人民公社。
1984年3月,政社分开,杨垱人民公社改为杨垱镇。
1987年9月,全市撤区并乡,本镇的张官管理区划归新设的徐寨乡。
2001年4月,乡镇撤并,撤销徐寨镇,其所辖徐寨、张官办事处并入杨垱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