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二年,废除府制,此地属湖北省枣阳县。
1932年9月,推行保、甲制,全县划为10个区,此地归属于杨家垱联保为八区所辖。
1937年,全县并为4个区,此地为第一区所辖。
1941年枣阳实行新县制,撤并区署,全县设鹿头、平林两个区署,废联保办事处,划分乡镇,此地归鹿头区所辖。
次年鹿头区署撤销。
1947年1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桐柏军区和江汉军区解放了枣阳,此地属刘寨区所辖。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本地属襄阳行政专员公署枣阳县辖。
1956年1月,改枣阳县人民政府为枣阳县人民委员会,本地属枣阳县革命委员会管理1958年9月,杨垱人民公社成立,此地属于马庄大队。
1981年1月,恢复枣阳县人民政府称谓,本地复归襄阳地区行署枣阳县人民政府所辖。
1984体制改革,马庄大队改名为马庄村村民委员会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