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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襄阳市枣阳市杨垱镇闫宋村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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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1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桐柏军区和江汉军区解放了枣阳,杨垱属刘寨区所辖。

闫宋村隶属于杨垱。

1949年8月,枣阳划分为10个区,杨垱履属于枣阳县直辖。

闫宋村隶属于杨垱。

1953年8月,区政府改称区公所,杨垱为第五区公所,闫宋村隶属于杨垱公所。

1956年2月,全县并为8个区(镇),杨垱乡归属太平区管辖。

闫宋村隶属于杨垱乡。

1958年8月,全县成立13个人民公社和一个国营农场,实行政、社合一。

杨垱命名为燎原人民公社,闫宋村隶属于燎原人民公社。

1959年底,燎原人民公社改为以地命名的杨垱人民公社,闫宋村隶属于杨垱人民公社。

1961年6月,改人民公社为区,改管理区为人民公社。

杨垱人民公社改为杨垱区,闫宋村隶属于杨垱区。

1966年叫闫宋,1966年以后改为闫庄、宋庄,1975年7月,撤区并社,杨垱区改为杨垱人民公社,闫宋村隶属于杨垱人民公社。

1984年3月,政、社分开,杨垱人民公社改为杨垱镇,2003年9月合并为闫宋村隶属于杨垱镇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