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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路街道艳湖社区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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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湖社区居委员会是从原来葛垭大队分离而建。

明万历年间,艳湖社区居委会地域属郧阳府郧县管辖。

清嘉庆年间,郧县设东、西、南、北4乡19里109保。

艳湖社区居委会域属郧县乡十堰保。

民国11年(1922年),郧县设十堰区。

艳湖社区居委会域十堰区。

民国29年(1940年),郧县设黄龙指导区,辖十堰乡、黄龙等12乡。

艳湖社区居委会域属十堰乡。

民国37年(1948年)4月10日(农历3月2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大岭沟口建立十堰区公所。

艳湖社区居委会域属十堰区公所。

1950年,郧阳县在十堰境内设4个区48个乡一个镇。

艳湖社区委员会域属十堰区狗陪村管辖。

1956年2月,在实行农业合作化时,撤销沟陪乡,所辖区域并入红庙乡。

1958年9月,在实行人民公社时,十堰区改为十堰(五星)公社,红庙乡改为红庙管理区,狗陪乡改为狗陪大队,隶属十堰(五星)公社红庙管理区。

1961年,在贯彻《六十条》时,将十堰(五星)人民公社和白浪(英雄)人民公社合并重建十堰区,红庙管理区改为红庙公社。

狗陪大队属十堰区红庙公社。

1966年,文革初期,狗陪乡改为红明大队。

隶属关系不变。

1971年1月,十堰市撤区并社时,红明大队隶属十堰市十堰公社。

1980年9月,成立十堰张湾街道。

1981年1月,红明大队更名为葛垭大队,隶属关系不变,同年五月,成立茶树沟居委会,属十堰市张湾街道。

1984年5月,十堰市建立张湾区,撤销人民公社体制,同时,将十堰市张湾区街道更名为张湾区车城路街道。

茶树沟居委会、葛垭大队隶属张湾区车城路街道。

同年9月,葛垭大队更名为三岔河,隶属关系不变。

随着二汽建设占地,三岔河村4个小组村民转为城市居民。

1994年1月,成立艳湖居委会,与三岔河村1套班子两个牌子,隶属张湾区车城路街道管辖。

2001年11月,茶树沟与艳湖居委会合并,组建艳湖社区居委会,于三岔河村任实行1套班子两个牌子,隶属关系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