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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市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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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8月,长沙和平解放,辖8区82保1838甲。

长沙为湖南省省会。

1950年3月30日,设郊区办事处领导外四区。

1953年1月,设水上区。

1955年,内四区建306居委会2909居民组。

1956年5月,撤销市郊外四区,辖乡并为7乡1镇。

同年撤水上区。

1957年,内四区辖26街道275居委会2766居民组;郊区辖7个乡、镇。

1958年9月,农村实行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郊区建立万年红、东风、岳麓公社。

城区辖4区25街道233居委会2731居民组。

12月24日,湖南省调整县市行政区划,原属湘潭专区的长沙、望城二县划归长沙市管辖。

1983年2月8日,长沙市增辖浏阳、宁乡、湘阴(1983年7月13日湘阴回归恢复后的岳阳地区)。

当年着手改变政社合一建制。

2015年4月8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设立湖南湘江新区,成为全国第12个、中部地区首个国家级新区,面积490平方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