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至民国十八年(1929年),分属四都、九都。
民国十九年至二十四年(1930—1935年),高桥属三区(驻龙潭河),分为张家坪、刘家山、蒯家店、高桥、白竹峪、孔家峪6个小乡。
民国二十四年至二十六年(1935—1937年),属二区(驻龙潭河)为高桥乡。
民国二十七年至三十六年(1938—1947年),属丛高乡(驻地南坪)。
民国三十七年至三十八年(1948—1949年),属龙云乡(驻地龙潭河)。
1949年至1951年,属三区(下设保、甲)。
1952年至1956年,属四区(驻地龙潭河)分为高桥、蒯坪、金坪、白溪、视潭、皂泥6个小乡。
1956年至1958年,撤区并乡为高桥乡。
1958年至1961年,属南坪公社(驻地南坪)。
1962年,由南坪公社析出成立高桥公社。
1984年,改为高桥乡。
1994年10月,撤乡建镇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