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至民国十八年(1929年),属九都。
民国十九年至二十六年(1930年—1937年),属三区。
民国二十七年至三十六年(1938年—1947年,)属龙泉乡。
民国三十七年至三十八年(1948年—1949年),属龙云乡。
1949年,解放后属三区。
1952年—1956年,属四区(驻龙潭河)。
1956年—1958年,为龙潭河乡。
1958年—1961年,设龙潭河人民公社。
1962年—1995年,设龙潭河区,龙潭河公社属龙潭河区。
1984年—1995年,为龙潭河镇。
1995年4月,二坊坪、景龙桥、金坪三乡并入龙潭河镇。
1998年,恢复并乡前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