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中期,属楚。
秦代,属长沙郡。
西汉高祖五年(前202年),始置承阳县,属长沙王国。
武帝元鼎六年(前111年),于蒸水之南置钟武县,属零陵郡。
宣帝元康元年(前65年),钟武县改称钟武侯国,平帝元始元年(1年),承阳县改称承阳侯国。
新莽始建国元年(9年),将承阳、钟武合并称钟武、改名钟桓。
东汉建武二年(26年),改承阳为蒸阳,与钟武皆称侯国,属零陵郡。
永建三年(128年),钟武更名为重安侯国。
建安初,析蒸阳县、鄙县的部分属地置临蒸县,属零陵郡。
三国时,吴孙亮太平二年(257年),分长沙西部置衡阳郡。
蒸阳、重安、临蒸属衡阳郡。
东晋孝武帝太元二十年(395年),都县并入临蒸县,属湘东郡;蒸阳县并入重安县,属衡阳郡。
南朝宋文帝元嘉元年(424年),重安县改称重安侯国,临蒸县改称临蒸伯国。
明帝泰始元年(465年),改重安侯国为子国,属衡阳王国。
齐高帝建元元年(479年),临蒸复称县,属湘东郡。
陈文帝天嘉初,钟武并入临蒸,析临蒸县西部置衡山县,倚湘东郡郭。
宣帝太建元年(569年),析临蒸县东乡置新城县。
隋文帝开皇九年(589年),省衡阳、湘东二郡始置衡州,并临蒸、重安、新城三县始置衡阳县,州、县同城。
大业三年(607年),改衡州为衡山郡,仍以衡阳县为倚郭。
恭帝义宁一年(617年),隋在湖广的政权被萧铣的梁朝所取代。
梁凤鸣元年(617年),仍立衡州,衡阳县属梁国衡州,为附郭县。
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年),改衡山郡为衡州,分衡阳县复置重安、临蒸、新城三县。
七年(624年),并新城、重安两县入临蒸县。
玄宗开元二十年(732年),临蒸县复名衡阳县,天宝元年(742年)后,州郡并称,衡阳县属衡州衡阳郡。
肃宗至德二年(757年),衡州防御使治所设衡阳县城,领辖衡、岳、潭、郴、邵、永、道、涪八州军事。
代宗广德二年(764年),置湖南观察使治所于衡阳县城,领辖衡、潭、邵、永、道五州军事。
大历四年(769年)徙治潭州,在衡阳以湖南定名的建置中心,由衡阳转移到长沙。
五代十国时,后梁太祖开平元年(907年),马殷割据湖广地区称楚王。
楚分所有地为二十八州一监,直隶长沙府,衡阳县隶属楚国衡州。
宋,隶属荆湖南路衡州衡阳郡。
元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年),衡州改称衡州路,衡阳县隶属衡州路。
顺帝至元三年(1337年),析衡阳县东南乡复置新城县(今分属衡南县、耒阳市)。
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吴王朱元璋改元朝衡州路为衡州府,衡阳县属衡州府,于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年)结束元朝统治归属明朝。
明太祖洪武十年(1377年),并新城县入衡阳县。
清康熙十七年(1678年)三月初二日,吴三桂在衡阳称帝,改衡州府为定天府。
乾隆二十年(1755年),湖南巡抚陈宏谋,以衡阳县“幅员辽阔,路当冲要,事繁难治”为由,奏请朝廷析其东南境(约今衡南县)置县分治。
民国元年(1912年)2月,并衡阳、清泉二县为衡州府。
民国二年(1913年)9月,裁府置县,衡州府复称衡阳县。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1月,析衡阳县城区及城郊3个乡置衡阳市。
县、市治同城。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10月8日衡阳解放,衡阳县隶属衡阳专员公署。
1952年4月,根据政务院决定,析衡阳县东南境一、二、四、九区置衡南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