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时期,属宗字。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属二区。
1950年8月,保甲制改乡村制,属十二区。
1956年,撤区并乡,设东湖乡。
1958年9月,与马迹乡合并,成立五星人民公社。
1959年,春与红旗人民公社合并为东湖人民公社。
1961年3月,析出马迹、江东、新桥、贯底人民公社。
1961年11月—1966年2月,先后属南岳管理局和南岳县。
1984年2月,更名东湖乡,同年5月,撤销东湖乡,设立东湖镇,析出莲塘、石山、岳林、杉湾4个村,设立南岳区岳林乡。
1990年1月,贯底乡南溪、石潭2个村16个村民小组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