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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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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周釐王三年(前679),县境属罗子国和卢戍国。

东周顷襄王三年(前616),县境属楚国。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县境属罗县。

东汉熹平元年至五年(172-178),划罗县东境为汉昌县,县治金铺观。

东汉建安十五年(210),吴国设置汉昌郡。

三国吴黄龙元年(229),撤销汉昌郡,置吴昌县。

隋开皇九年(589),废吴昌县,并入罗县。

唐武德八年(625),罗县并入湘阴县。

唐神龙二年(706),析湘阴县东境(今平江全境)设昌江县,县治中县坪。

唐元和四年(809),昌江县治迁鹤岭。

后唐同光元年(923),因避李国昌名讳,改昌江县为平江县。

元元贞元年(1295),升平江县为平江州,治址仍为鹤岭。

明洪武三年(1370),改平江州为平江县;至今行政区划未变,地名亦未有变。

1949年,属长沙专区。

1952年,属湘潭地区。

1964年,属岳阳专区。

1968年,属岳阳地区。

1986年,迄今属岳阳市。

1949年8月,全县划分为6个区。

1950年,设12个区、152个乡。

1955年,改为11个办事处。

1958年,设15个人民公社。

1961年,设12个区、2个镇,54个人民公社。

1984年,设13个区(镇)、58个乡(镇)。

1995年,设14个乡、13个镇。

2001年,设12个乡、15个镇。

2013年,设8个乡,19个镇。

2015年,设5个乡,19个镇。

2019年4月,设2个街道,18个镇,5个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