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属长宁乡。
民国十二年(1923年),属下乡。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属第四区。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7月,为秀峰乡。
1949年底,黄家畔村、永安村、钟家村、西岭村、刘家属笆篱区,塘坊村、道洞村属白沙区。
1950年4月,黄家畔村、永安村、刘家村属笆篱区莽山乡,塘坊村、道洞村属白沙区皂角乡。
1953年1月,莽山乡划为2个乡:罗家以上为黄家畔乡,东桥村以下为西岭乡。
1955年6月,黄家畔乡、西岭乡合并为莽山乡。
1957年12月,塘坊村、道洞村划归莽山,瑶族人口达到总人口的61%,成立莽山瑶族乡,莽山成为全省第一批设立瑶族乡的两个乡之一。
1958年10月,莽山人民公社并入莽山林场。
1961年11月,社场分离,成立莽山人民公社。
1982年2月,莽山人民公社改名为莽山瑶族人民公社。
1984年3月,撤社改乡,建立莽山瑶族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