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属益阳县的新桥河区,辖16个乡1个镇。
1956年6月,撤区并乡,设立新桥河、李昌港、杨林坳乡。
1957年,恢复新桥河镇。
1958年9月,3乡1镇合并设立新桥河人民公社。
1961年7月,撤销新桥河公社,设立新桥河、李昌港、杨林坳人民公社,辖52个大队,保留新桥河镇,辖3个居民委员会。
1984年3月,新桥河、李昌港、杨林坳人民公社改乡。
1984年4月,属县级益阳市。
1986年,新桥河乡并入新桥河镇。
1994年4月,撤市建区后属资阳区。
2005年12月,新桥河镇、李昌港乡、杨林坳乡合并为新桥河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