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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通市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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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十国时名静海,取海疆宁静之意。

又因地处长江入海口,四方通达,后周显德五年(958)改名为通州,辖静海、海门两县,始筑州城。

宋天圣元年(1023),通州一度改称崇州,又名崇川。

明道二年(1033)复称通州。

政和七年(1117)后,通州一度改为静海郡。

元至元十五年(1278)通州升为通州路,至元二十一年恢复为州。

雍正二年(1724),升通州为直隶州,为有别于直隶顺天府通州,称南通州。

民国元年改为“南通县”,1949年解放后,把县城区及近郊合在一起,称为南通市。

1953年更名为江苏省南通专区;同年南通市为省辖市。

1954年南通市辖城东区、城西区、唐闸区、郊区和天生港镇。

1958年崇明县划归上海市。

同年9月,南通市改属南通专署领导。

1962年6月,南通市复为省辖市。

1970年,南通专区改称南通地区,地区行署驻南通市。

1979年,南通市设城中、港闸、郊区3个市辖区。

1983年,南通地、市合并,实行市管县体制,辖城区(由港闸、城中2区合并)、郊区2区,代管海安、如皋、如东、南通、海门、启东6县。

1989年11月、1991年2月,如皋县、启东县先后置县级市。

1991年,城区、郊区分别更名为崇川区、港闸区。

1993年,南通县置县级通州市。

1994年4月,海门县置县级市。

2001年,狼山镇划入崇川区。

2009年3月,通州市改置通州区。

2018年5月,海安县撤县设市。

2020年7月,港闸区并入崇川区,撤销海门市设立南通市海门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