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邮政局命名宿豫区为第四批“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
2023年10月,宿豫区被命名为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2022年11月,宿豫区被确定为2022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单位。
2021年12月,宿豫区授牌命名为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
2021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宿豫区人口数量为58.85万人,位列宿迁市各县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5位,位列江苏省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76位,位列全国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第822位。
。
2020年12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认定宿豫区为全国第五批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区)。
2019年11月,水利部公布第二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宿豫区榜上有名。
2019年5月,宿豫区被命名为第二批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2019年3月,宿豫区列入第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苏北片区)。
2017年11月,宿豫区被认定为2017年11月2017年度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
2016年2月,宿豫区上榜2015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