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属太仓县太仓市。
1929年,属太仓县第一区。
1946年,属太仓县城厢区、双凤区、沙溪区。
1947年3月,分属太仓县直辖城厢等镇乡及沙溪区。
1949年5月,分属太仓县城区、双凤区、沙溪区;同年11月,分属城区、双凤区、陆渡区、岳王区。
1954年8月,分属城区、双凤区、沙溪区。
1956年3月,分属太仓县城区、沙溪区。
1957年7月,撤区并乡,分属城厢镇及东郊、西郊、新毛、岳王等乡。
1958年12月,城厢镇改为人民公社。
1962年8月,复置城厢镇。
1966年初,析东郊、西郊2地设南郊人民公社,析东郊、新毛、岳王3地设花桥人民公社;10月,东郊、西郊2人民公社并为城郊人民公社。
1981年12月,城郊人民公社改为娄东人民公社,花桥人民公社改为板桥人民公社。
1983年8月,复为乡。
1986年12月,南郊乡改城厢镇。
1993年1月,新毛、板桥2乡改镇;3月,属太仓市;6月,娄东乡并入城厢镇。
2000年7月,新毛、板桥、南郊3镇并入城厢镇。
2011年11月,惠阳、东郊等10个居民委员会和花北、小桥2个村民委员会划归娄东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