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元年(1912),八坼为乡。
1918年8月,在八坼设第九区,八坼为区辖镇。
1923年8月,八坼镇划归第一区(城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八坼镇归城厢区管辖。
1957年10月,全县撤区并乡,八坼改称八坼乡,八坼集镇为乡管辖。
1958年9月,成立八坼乡人民公社。
1983年7月,恢复八坼乡。
2000年8月,撤销八坼镇,并入松陵镇,集镇为八坼社区。
2018年10月,撤销松陵镇,设立八坼街道,八坼社区属八坼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