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湖乡位于市境的中部,新石器中晚期为东夷影山头(魏庄)、南荡(戴家舍)两个部落的聚居地,春秋末期为吴地,明代前属安仁都管辖,明清时期东部地区属安仁乡,西部地区属南、北四坊,上、下三灶等。
1912年--1924年民国市乡制魏庄乡东部地区属戴窑市,西部地区属兴化市。
1929年保甲制时西南部临湖、湖东乡属二区,西北部沈沟、赵家乡属三区,姚苗乡、胜利、镇林乡属四区。
1943年新乡制后境内13个乡镇分属二、五区。
后单划属草冯区。
1950年辖胜利、西丁、湖东、沈沟、镇西等乡和临湖镇、东林镇。
1956年春,区、乡、镇调整时始用现名,境内辖林湖、湖东、湖北乡。
1958年2月撤区建大乡林湖、湖东、湖北三乡合称为林湖乡,属草冯区。
1958年9月改称林湖人民公社,属大垛区。
1965年属平旺区。
1979年属竹泓区至今。
1980年西北部12个行政村划归东鲍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