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3年,设陈集区。
1946年,撤销陈集撤区。
1948年,恢复设陈集区,下设辖9个乡。
1949年,划属归仪征县。
1956年,撤销陈集区。
1957年,设置陈集乡。
1958年,改设建陈集人民公社,旋不久即并入大仪人民公社。
1959年,析出,复设再建陈集人民公社。
1984年,政社分设,复为陈集乡。
1985年,划析高集、刘云、高塘、友好、工农5个村和蚕桑场等设立置高集乡。
1999年,撤销陈集乡,改置陈集镇。
2000年,高集乡撤销,其夏营、高营、工农、友好、高塘、高集、刘营、草房、大房9个村和高集居民委员会并入陈集镇。
2004年,夏营、高营2村划入谢集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