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都镇历史悠久,始建于三国吴宝鼎二年(267),是吴末以来的郡、州、县治所在地。
清代时期,安成镇区设置坊厢,辖3图。
坊厢外设安顺乡,辖4都20图。
镇南为1都,辖2图;镇北为2都,辖1图;镇东为3都,辖9图;镇西为4都,辖8图。
1912年,平都改为安成镇。
1939年,县以下设立区、乡(镇)政府,安成为1区,辖安城镇、管家乡、横龙乡。
1941年撤区,1945年扩大乡(镇)区域,管家乡合并于安成镇,辖12保。
1947年,安成镇改为平都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设立平都镇人民政府、隶属城关区(江南乡也隶属城关区)。
1958年,成立平都、江南两个人民公社。
1968年扩社并队,江南、横龙公社并入平都,成立平都公社革命委员会。
1972年,调整社、队规模,江南、横龙析出。
1984年,成立平都镇、江南乡两个人民政府。
2001年12月,江南乡与平都镇合并,仍称平都镇,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