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属四区山斜乡;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属四区陈坊乡;1956年并入山斜乡;1958年属凤岗公社陈坊大队;1962年属山斜公社陈坊大队;1964年从陈坊大队分出,称罕浒大队,1968年重属凤岗公社陈坊大队,1980年与陈坊大队分开,重设罕浒大队,1984年成立罕浒村民委员会,属山斜乡。
1989年撤销村民委员会,组建村公所;1993年11月,撤销村公所,恢复村委会建制,沿用至今。
2001年随山斜乡并入相山镇,2003年并入陈坊村委会,2003年10月重建罕浒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