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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池江镇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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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属池江、云山、双龙、新城四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部分属第三区池江、同心、联村、元龙、团结五乡,部分属第四区长江、新江、胜利、和平四乡。

1952年冬属第五区杨柳、长江、九水、板棚、联村、新江、池江、团结、高林、同心、杨梅十一乡。

1954年十二月增加了一个下坪乡(信丰县划入直至1957年2月)。

1955年改五区为池江区,乡未变。

1956年六月属池江、同心、板棚、长江、下坪五乡;同年九月并入新城区,次年三月恢复池江区,属池江、同心、板棚、长江四乡。

1958年秋成立五星公社(含横江),次年改称池江公社。

1961年冬析置长江、杨梅、横江公社。

1962年杨梅公社并入。

1968年长江公社并入;1983年五月改池江公社为池江乡。

1993年七月改池江乡为池江镇。

初名河口圩,后以圩前有池塘,又靠近河边而得名池江。

早期称河口圩,1983年5月改池江公社为池江乡。

1993年7月改池江乡为池江镇并沿用至今。

政府驻地池江镇池江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