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属新城乡三都。
1936年为凤凰乡、属二区。
1944年为双凤乡。
1949年5月,属五区。
1952年,分为三里、店前、太阳、大沙、沿湖5乡,属九区。
1956年,为大沙乡,属三汊港区。
1958年,和合、西田、竹林3乡并入大沙乡。
1959年废乡,改称大沙人民公社。
1962年,和合公社分出。
1968年,和合、茅铺、大沙并为大沙公社。
1973年,和合公社从大沙公社中分出。
1984年恢复乡建置,复称大沙乡。
1995年撤乡设大沙镇,并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