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村位于隍城镇政府东部1.5千米处。东至田南村民委员会、南至坎上村民委员会、西至坎上村民委员会、北至甘家村民委员会。下辖鲍峰村、李家、罗门村、庙背村、青山村、清溪周家、美狮岭钱家共7个农村居民点。面积6平方千米,3558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至成立初期均属隍城乡,1958年以来为清溪大队,1984年改为清溪村民委员会。
以村旁有清澈的溪流而得名。村党组织班子有7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人,其他党组织班子成员5人,支委委员1人,村委委员5人,“两委”交叉任职1人;党员66人。在资源与收入方面,有耕地面积4358.63亩,其中旱田981.7亩,水田3370.92亩;有林地面积2216亩;去年村民人平均收入1.6万元,主要来源于种植水稻、外出务工等。
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达58万元,主要来源于土地流转等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