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及两晋时属豫章郡,唐代以来,石江地区名长乐乡。
1286年,石江分属剑池、长乐乡的一部分。
1926年,石江地区分别属丰城县第二区的荷湖、丰南两乡管辖。
1926-1949年期间,石江范围分别设有荷湖乡管辖的第五、六、七、八、九、十等6个保和丰南乡管辖的第二十、二十一两个保。
丰城建县之后隶属丰城县管辖,丰城建市之后隶属丰城市管辖,1949年前夕分属荷湖、丰南二乡,1950年设黄金、石江、培庄、民主、幸福五个乡。
1958年成立石江公社,1959年,将希望划归荷湖公社管辖。
高峰人民公社改为石江人民公社1960年,场社合一,石江人民公社改名为升华山垦殖场,增设分场1所。
1966年从荷湖公社分出复为石江公社。
1984年,政社分开,恢复设置乡政权,石江公社改称为石江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