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属浮梁县第四区福西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浮梁县第七区福港乡。
合作社时,由芳村初级社转明星高级社。
1958年因建樟树坑水电站时,迁入高峰人民公社称芳村大队。
1959年转为英溪垦殖场芳村分场。
1961年成立福港公社芳村大队。
1964年与浯溪合并属双桥大队,1965年恢复芳村大队。
1968年撤销福港公社芳村大队,1972年恢复福港公社芳村大队。
1984年建乡时建立芳村村村民委员会。